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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(凭证式)于5月10日起发行

字号 文章来源: 2025-05-08 17:3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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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2025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(凭证式)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5〕85号),本年度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(凭证式)将于2025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发行。其中,第三期期限为3年,票面年利率为1.93%,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;第四期期限为5年,票面年利率为2.00%,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。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,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,详细内容请查阅人民银行官方网站。

目前,山东省共有20家储蓄国债承销银行,投资者可持有效证件通过其网点柜台购买。另外,如持有到期且未兑付的储蓄国债(凭证式),请及时到所购买的国债承销银行兑付,以便及时获得收益。

序号

承销银行

序号

承销银行

1

工商银行

11

招商银行

2

农业银行

12

平安银行

3

中国银行

13

民生银行

4

建设银行

14

北京银行

5

交通银行

15

广发银行

6

中信银行

16

天津银行

7

光大银行

17

青岛银行

8

华夏银行

18

浙商银行

9

浦发银行

19

邮储银行

10

兴业银行

20

青岛农商银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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