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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于11月10日起发行

字号 文章来源: 2025-11-07 18: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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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5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财债〔2025〕2号),本年度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将于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发行。其中,第九期期限为3年,票面年利率为1.63%,最大发行额为238.5亿元;第十期期限为5年,票面年利率为1.70%,最大发行额为238.6亿元。两期国债从发行日开始计息,按年付息,每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,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。详细内容请查阅财政部官方网站。

目前,山东省共有20家储蓄国债承销银行通过网点柜台代销。其中,有15家承销机构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代销。

序号

承销银行

序号

承销银行

1

工商银行*

11

招商银行*

2

农业银行*

12

平安银行*

3

中国银行*

13

民生银行*

4

建设银行*

14

北京银行*

5

交通银行*

15

广发银行*

6

中信银行*

16

天津银行*

7

光大银行*

17

青岛银行*

8

华夏银行*

18

浙商银行*

9

浦发银行

19

邮储银行*

10

兴业银行*

20

青岛农商银行*

注:以上20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均可通过网点柜台代销;加“*”的承销团成员已开通网上银行销售渠道;加“☆”的承销团成员已开通手机银行销售渠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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