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以来,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积极响应、持续发力,指导辖内各地市分行摸清情况、主动作为。在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的积极推动下,青岛海发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前期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1.6亿元的基础上,12月5日,国家开发银行牵头工商银行、交通银行投放银团贷款8100万元,期限30年,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373套、建筑面积2.2万平方米,项目经装修改造后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800多套。
该项目使用专项债解决“启动难”,通过再贷款解决“融资贵”,是山东省首个“专项债+银行贷款”协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,有助于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的杠杆效用,共同确保项目在整个收购和后续运营周期内的资金平衡与可持续性。截至目前,全省已在济南、青岛、滨州3市合计发放5笔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8.6亿元,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2500套、16.5万平方米用作保障性住房,助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,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,并在全省形成示范带动效应,为省内其他城市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提供经验借鉴。
下一步,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决策部署,持续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增量扩面,强化部门工作协同,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,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贡献积极力量。
|